佛山公司注册,怎么起公司名字?
公司有了名字,就可以“名正言顺”,否则“无名氏”是“名不正言不顺”,可公司起名有何要求?
下面小编为大家讲解。
注册公司选用名称的条件与要求
1、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2、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表述+组织形式等部分组成,
以有限公司为例,例如:佛山+鼎立信+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3、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或繁体字、异体字等不规范汉字;
4、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二个以上的字组成。
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5、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文字和内容:
(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番号;(5)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6、企业名称不得与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相同;
7、企业名称不得与注销企业名称相同;
8、企业名称不得与其他企业变更前的原名称相同;
9、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10、名称冠“广东”的公司,须符合《广东省企业冠省名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11、企业名称冠“中国”“*”、“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或者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的、或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需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五条、*十条的规定;
12、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暗示有追赶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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