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注册了一个个体工商户,现在个个体执照不要了。那么深圳个体工商户可以简易注销,大家知道吗?-个体工商户执照注销亲身经历
不知大家是否清楚,从今年的3月1起,深圳的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简易注销了,相信大部分个体工商户还不清楚这个消息的。一直以来,个体工商户也为深圳的经济的发展做出不少的贡献,是不可缺少的。然而还是有不少个体户无法适应现在的发展趋势,只能选择注销了。那么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相比有哪些利弊呢?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叫个体工商户是如何简易注销的。
个体工商户在做工商简易注销时不用提交公章、也不用登报公告、更不用提供税务等注销证明,整个注销流程在网上就可以办理了。看到不用提供税务证明,是不是就意味着一切债务问题都不用理了?若是这样想那还不如早点洗洗睡吧。
我们都知道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之后,都应该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然后在定期定额向税务机关交税。那么新注册个体户怎么交税呢?下面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个体户的纳税义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那么个体户怎么交税?一起来看看个体户纳税标准。
二、个体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三、个体户的定期定额纳税
税务部门对个体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过定额的,**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我们随处可见一些小商店小餐馆,其实这些都是个体户。很多人在选择创业的时候会选择个体户,个体户需要的人力财力都没有公司那么多,经营起来也相对简单。我国的企业“老干妈”,就是有一个小作坊慢慢发展成大企业。所以个体户发展到一定规模,有的人会选择转化为公司。那个体户注册公司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一)办理升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人向工商局注册窗口提交拟设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 经核准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升级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时 , 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1、升级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升级企业沿用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的 ,还应提交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署的同意升级企业使用字号名称的文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升级企业应向原登记所在地工商机关申请填写《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表》 , 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可待领取升级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时再交回 , 领取《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通知书》。
(三)办理前置审批许可文件证件
1、如果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中涉及有前置审批项目,升级企业继续从事原个体工商户已取得前置审批许可项目的(出资人、住所及前置许可项目未发生变化的 , 原许可文件、证件仍可继续使用),申请人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个体工商户拟升级设立企业证明书》和原前置审批许可文件证件及审批机关要求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 , 如前置许可发生了变化,转型升级企业在成立后再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许可文件、证件的变更手续 , 办好后到工商部门备案或办理变更。
(四)办理升级企业设立
升级企业登记申请材料: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2、升级的相关类型企业材料(具体见国家局登记规范材料)。3、《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属下列情形的 ,不再需要新的审批材料,可以只提交相应文件的复印件:s
1、消防、环保等前置审批不针对特定主体核发的 , 升级企业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审批文件证件已经过期失效的除外);
2、升级企业不改变生产经营场所(住所) , 且经营场所仍在有效使用期内的,设立升级企业时只需提交原住所权属证明的复印件。
个体户注册成公司可以更好的经营管理,以后再想扩大规模也会更方便。关于个体工商户注册公司,需要注意的是,个体户可以转型为企业,但企业就不能转型为个体户了,所以需要慎重考虑.
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条件;
2、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3、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的从业人员;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健全的财产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
(二)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2、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
3、企业名称登记表;
4、名称申请表;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6、合同、章程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文件;
7、合同及其附件;
8、授权委托书;
9、章程;
10、董事会名单及各方委派书;
11、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或项目审批表);
12、意向书(外商投资企业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13、公安、消防、环保、卫生、城建等前置审批部门的意见;
14、中、外方合法开业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
15、中、外方出资(资信)证明;
16、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审查表)、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简历表;
17、办公、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8、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