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查名准备
创业者开办公司的第一步是先将拟定好的公司名称进行查名准备,我们通常将拟定企业的名称用专业术语表达为字号,它是公司名称构成的核心要素。
选用公司字号时要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字数控制在两个中文字到六个中文字之间(包含两个字和六个字);
2.特别要注意相**业中已经注册过的企业字号不能再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
3.未经授权的**商标不能作为字号使用。
4.地名不能使用
公司设立协议内容不完善*导致股东出现纠纷,因为当初没有约定,后来形势或利益格局的变化就*使股东对原来的不完善的出资合同或设立公司协议开始有利于自己的补充或者解释,造成不同股东在理解上的歧异。所以在签订公司设立协议时要慎重!
一、公司设立协议不当有什么法律风险?
(一)缺少书面公司设立协议的法律风险
实践中,公司的出资人因较少考虑公司设立过程出现的问题,或缺乏书面的设立协议。因出资人之间缺少设立协议的约束,权利和义务的边界模糊,当公司设立活动出现与预想结果相悖的情况时,纠纷和诉讼可能性增加。而且由于出资人放弃了明确股东之间进一步权利义务划分的机会,潜在的不确定法律风险将一直持续存在于公司股东之间。
(二)公司设立协议约定不当的法律风险
公司设立协议从本质上隶属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合同,所有违反公司设立协议的行为,对出资人而言都是违约行为,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公司不能依法成立的情形下,设立协议显得格外重要:可以根据设立协议确定公司不能合法设立的原因;可以根据设立协议判定出资人的违约行为;可以根据设立协议确定违约人的赔偿责任等。
然而当公司设立协议并没有明确约定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时,法律风险同样存在。实践中公司设立协议约定事项违法的情况也偶有发生,违法条款某些是个别无效,某些则可能影响公司成立。
(三)设立协议的保密条款
公司在设立过程中,有关将来公司的很多资料、信息都没有采用其他保密措施,出资人之间依君子协定并不能完全解决保密问题,在设立协议中应当明确保密条款,尤其是具有特定的**技术、技术秘密,或者具有特殊的经营方式或服务理念的公司,更应作保密的约定。
对于公司成立后有部分股东不参与经营管理的公司,设立协议时所约定的保密条款应扩大到公司成立之后。一是避免股东利用股东身份损害成立后的公司利益;二是避免股东利用该公司的信息“另起炉灶”,与公司形成直接竞争关系。
(四)缺乏股东之间约束机制的法律风险
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享有者,能够了解公司的全部经营活动,但股东因出资的多寡从公司获取的利益有所差异,当股东了解的经营信息能够获得远远**出其出资获得的收益时,约束股东对经营信息的滥用就显得十分必要。
公司可以通过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等为员工设定行为规范,公**对董事和经理规定了基本义务,但股东行为的限定,只能通过股东之间的相互约束,包括设立协议约定和股东制定的公司章程来完成。实践中较为常见的缺乏对股东约束的法律风险体现在竞业禁止。公司股东另外投资从事与公司相同的行业,形成与公司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在公司存在不参与经营的小股东的情况下,这种法律风险更为**。
(五)公司设立协议约定不完备的法律风险
公司设立协议主要解决设立人出资问题,所以关于设立人出资数额、方式、时间的条款必然是设立协议的重点,但是仅仅约定上述问题还不算约定完备。
二、公司设立协议主要条款内容有哪些?
1、设立人的基本情况;
2、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如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等;
3、设立人的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的缴付期限、所占股权比例、股权的转让规定等;
4、设立人在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5、公司设立不成功时的费用承担;
6、设立人对特定信息的保密约定;
7、设立人协商确定的约束股东特定行为的条款,如竞业限制等;
8、违约责任条款;
9、解除协议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
10、公司利润的分配。
三、签订公司设立协议应当注意什么法律问题?
签订出资协议的注意事项:
1、首先要审查股东资格
由于全体股东要对发起设立公司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一定要审查好股东的资格,包括股东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并且对股东的身份证明较好进行备份。
2、要明确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根据《公**》的相关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而且,全部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所以,一定要明确股东的出资方式和金额。
如涉及以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作为出资方式,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
3、要明确约定出资的时间及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等问题
由于现在时常会出现股东出资不实或拖延出资的情况,所以,在签订出资协议时,要明确约定出资的时间,因为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及要明确约定货币出资、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财产权的转移问题,如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若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则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需要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的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并且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4、明确股东的出资责任
股东的出资责任包括出资违约责任和资本充实责任。
(1)股东出资违约责任,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出资时,应承担缴纳出资和应向足额出资的股东进行违约赔偿的责任。
(2)股东出资的资本充实责任,是指未按照协议约定出资的股东对出资差额的填补责任,以及其他已出资的股东对该股东填补责任的连带责任。资本充实责任是只适用于公司股东的特殊出资责任,这种责任是连带责任,股东中的任一人对全部公司的资产不足均负有充实责任,**承担资本充实责任的股东,可以向违约出资义务的股东求偿,也可以要求其他股东分担。这种责任是法律强制责任,不能通过股东之间的约定、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来免除。
5、公司未能设立的责任的约定
(1)对外责任。原则上,公司设立不能,股东应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2)内部责任。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如何分担的问题;
(3)对由于股东个人的过失原因造成公司不能设立致使其他股东利益受到损害的责任。
对于初次创业的朋友,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可能会有些纠结到底是办理个体执照还是公司执照,那么,个体工商户与公司的区别到底是什么呢?
其实,公司与个体工商户在注册资本税收、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在这里,小编就为各位一一道来。
一、投资主体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体工商户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体户税收政策不同
1、个体户不享受到优惠政策,没有投资风险且可以不需要会计做帐。而有限公司需每个月做帐和报税,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个体工商户不可以申请税率为16%的增票,只能申请小规模纳税人(3%)。而有限公司公司则可以申请到16%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
3、纳税及税收计算方式不同
个体工商户一般是税务机关根据其所在位置\规模\员工人数\销售商品等等来估算你的销售额,然后是定额征税.不论当月的收入多少,有无收入都要按定税金额来交税。
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通常要求企业必须核算健全,要有帐,交税也是根据企业自己申报的收入来交税,有收入就交,没有就不交。
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只缴个人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所得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征税一般采取定额定率征收;有限责任公司的征税,营业交易环节按征税,经营所得环节一般采取核定征收或查帐征收两种方式。
三、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个体工商户如果做生意亏了本你自己得对全部债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做生意亏了本可向*申请破产保护,如你注册公司时的注册资本为50万,而你欠别人200万元,你只需还50万即可,且受法律保护,别人是拿你没办法的。
注册分公司所需资料:
1、总公司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章里面签法人名字,一式4份
2、总公**人复印件及签名,一式4份
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每页盖公章,盖骑缝章,一式3份
4、分公司负责人复印件及签名,一式4份
5、负责人联系电话
6、负责人原件(提交设立才需要用,核名不需要)
7、核名资料,盖公章,章里面签法人名字
8、总公司公章
9、分公司租赁合同复印件1式2份,每页盖公章,然后盖上骑缝章
10、国家企业公示网总公司信息截图(包含股东)打印盖公章